臺灣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莊維宇事務所

地址: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57號14樓之6

(靠近重慶南路三民書局、城中市場、城隍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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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:notarychuang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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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時間以網頁公告為準:

*平日週一至週五:早上08:00至18:00(中午不休息)

*週六:早上09:00至12:00

*晚間時段、六、日亦可線上或來電預約辦理。

證:

✦買賣 ✦房屋租賃 ✦土地租賃 ✦光電租賃 ✦委任監護

✦贈與 ✦宿舍借用 ✦意定監護 ✦金錢借貸 ✦網頁事實

✦承攬 ✦和解契約 ✦開保險箱 ✦婚前協議 ✦共同投標

✦合夥 ✦婚前協議 ✦忠誠協議 ✦離婚協議 ✦精卵捐贈

✦信託  ✦認領 ✦密封遺囑✦遺產分割協議 ✦借名登記

認證:

★涉外文件 ★兩岸文件★結婚證明 ★離婚證明 

★戶籍謄本 ★單身宣誓 ★自書遺囑 ★財力證明

★學歷證明 ★在學證明 ★出生證明 ★死亡證明

★成績單 ★良民證★委託書 ★授權書 ★切結書

★服務證明 ★工作證明 ★無肇事證明 ★診斷證明 

★鑑定報告 ★護照影本 ★身分證影本 ★歸化國籍

★境外使用文件 ★翻譯文件 ★中翻英 ★英翻中 

1.攜帶身分證正本、學校/公司核發之文件正本,至事務所辦理。

2.攜帶由學校、公司核發之「學位證明、成績單、畢業證書(影本與正本相符)證明、離職證明

3.學校、公司核發之「在職證明、工作證明」,公證人需向學校、公司查證。

4.建議先行聯繫及提供學校/公司之窗口聯繫方式給公證人,以便於查證。

未成年子女出國父母同意書(點我看更多)

父、母本人到場,除同意書外,應備以下文件:

( 常見有菲律賓WEG宣誓書、加拿大Custodian Declaration Form、美國、德語區、歐洲等 )

1. 父、母雙方之身分證、護照

2. 子女之護照

3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

請求人為自然人本人,親自到場應備文件如下:


1.身分證明文件正本

2.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(參考以下)


內政部警政署網站線上申請或洽: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

電話: 02-23817494、02-23752105。

傳真: 02-23817487。

地址:100001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

佳偶變怨偶想要離婚,很多人不想像結婚時昭告天下,台南一對夫妻就上網花3百元,買了附有證人簽名的離婚協議,登記離婚。沒想到事後,太太反悔認為丈夫沒有善待她跟孩子,氣得訴請離婚無效,但法官卻判「離婚無效」,原因曝光。對此、地院法官認為,兩名證人與夫妻倆素未謀面、證人也沒聽說他們有離婚意願,判決離婚無效,兩人婚姻關係還是存在,但全案還可以上訴。 

房東噩夢租客欠租!到期不還! 租約公證且約定強制執行有保障。

繳租能力,繳租是否正常!

身為包租公,想要避開地雷租客,了解租客是否有繳租能力為首要任務,最佳方法就是租屋前需要請承租人提供工作證明文件!畢竟租客會依照契約正常繳租金,才能進一步討論,是否將心愛的房屋提供給租客使用。

不定期租約收回房屋比登天還難!

假如見過面後覺得房客沒問題,租金價錢也有談妥,則雙方在簽約時,除了依照內政部頒布的《租賃契約》規範填妥合約或是地方法院公證處公版契約書簽訂租賃契約,也要約定雙方是否能提前終止租約,或是當定期契約即將到期時,規定應提前與房客聯繫訂新約事宜,勿因小失大,不要因為房客一直說找不到時間簽約,所以就通融繼續讓他放過期,使契約變成不定期租約。

公證租約約定強制執行有保障!

可約定租金給付,到期時租賃物返還、保證金返還,避免過長的訴訟時程,節省房東寶貴的時間!

案例:甲女,經營美容個人工作室、乙男任職於上市公司擔任業務經理,因業務繁重,公司安排特助A協助乙男業務,甲女、乙男相戀不久即結婚,婚後育有子女丙、丁,某日甲女發現乙男手機內有乙男與A女LINE親密對話,甲女認為乙男A女間有超出友誼之親密關係,訴請離婚,並且婚前乙男曾在甲女、子、女家庭聚會間曾允諾送甲1,000,000元做為甲購置代步車之資金,甲也欣然接受,如今離婚,一併算帳,不料,言詞辯論中,

乙男表示:

1.「我絕無承諾表示贈與100萬甲女購車,當時的情況是,甲女確實曾向乙男表示「...經濟允許的話,我想要一台小車」,乙男只是認為「同意甲女購車計晝,同時表示可以一同去看車;當時連想購買的是新車還是二手車,什麼品牌,都不清楚之情況下,又如何為贈與之意思表示?」

2.「況且,不論該等贈與關係是成立,退步言,既然法律規定已撤銷,我還是可依據民法第408條撤銷該贈與意思表示

甲女不甘示弱表示:「你一大男人敢結婚卻不養家活口?你有盡到一個男人應盡的義務嗎?買車還不是為了這個家?難道滿足家庭需求不是你道德上的義務,不然結婚幹嘛?」

有無理由?贈與契約是否成立?

案例:阿嬤住院都是我在照顧,為什麼阿嬤的房子被你拿走?

A於102年間照顧祖母甲,甲感念A之辛勞立下乙紙書籤,書籤記載「在我百年之後,將大安區OOO地址房子過戶於A,請到法院公證。目前暫不過戶。」便秘密的將之放在床頭櫃中,甲死後,A在整理甲之遺物時,發現該書籤,A認為就是照顧甲,所以甲才立下此籤,與甲已就大安區之房地成立死因贈與契約,A便以B(甲之繼承人)為被告,向法院主張B應履行死因贈與契約,有無理由?


新聞報導:阿嬤花2萬找律師立遺囑死後整份「無效」?

日前一名婦人辭世前,要把三千萬的祖產,留給自己的孫子,卻因為代筆律師沒有讓她親筆簽名或是蓋手印,導致家屬辦理遺產時,竟被告知遺囑無效,如今兒子將對當時協助代筆遺囑的三名律師求償。一名婦人生前透過律師協助立遺囑。遭控訴律師vs.阿嬤:「裡面的內容就是,房子要給兩個孫,對給兩個孫,阿嬤你可以簽名嗎,還是你用印章,我不會,好那你用印章。」

當時雙方依規定走完整個流程,還有影片為證,直到辦理受遺贈人的遺產稅,被國稅局認定沒有親自簽名,遺囑無效駁回申請。

授權委託書:


自然人本人、公司負責人,本人親自持以下文件辦理者:


*身分證明文件(身分證正本、簽名或印章、公司變更登記表正本或抄錄本及公司大、小章)。


*授權委託書(如受文單位有限制或特定之格式者,請先行洽受文機關確認)。

 

*授權/委託內容與不動產買賣、租賃或其他處分有關,請攜帶不動產證明文件到場辦理。


*有因身分關係(處理繼承財產授權)所做的授權:身分關係證明文件。


*大陸地區不動產買賣或出租的授權書:大陸地區房產的證明文件。

(因法制不同,當地機關有要求檢附其他證明文件時,請先行詢問當局並依其要求自行準備,

以免持往當地發生無法使用之情形。)

翻譯公證 中翻英 英翻中

國內、外出生證明、戶籍謄本、戶口名簿、身分證、駕照、畢業證書、結婚證書、離婚證書、死亡證明、相驗證明、各式契約書,能幫您完成翻譯公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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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身事實宣誓書(單身證明):

申請目的:常見者如,臺灣地區人民與日本、韓國、美國、加拿大、大陸地區、越南、泰國、菲律賓…

等地之人民辦理結婚時使用之文件。

本人持以下文件,親自來所辦理(表單由事務所提供)


一、身分證明文件。

二、單身證明文件:(證明之附件如受理國機關要求辦理者,請告知事務所,併同辦理)

1、未曾結婚者:中文或英文戶籍謄本。(現戶全戶、記事勿省略、蓋有戶政事務所印信)

2、曾判決離婚者: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之離婚判決書謄本。(蓋有戶政事務所印信)

3、曾協議離婚者: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之離婚協議書謄本。(蓋有戶政事務所印信)

4、曾歷配偶過世者: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核發之死亡證明書謄本各。(蓋有戶政事務所印信)


*代宣誓者,需以受理國機關同意為限(請自行確認之)。

*前往大陸地區結婚者當地機關要求,另需辦理「無血緣關係聲明書」。

*請詳細確認大陸地區結婚對象之姓名、大陸地區身分證明文件之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。

(務必詳細確認,重新聲請曠日廢時)

印鑑證明認證:

持往日本地區使用,證明印鑑確為本人所有之用途。

本人持以下文件,來所辦理:

1.身份證正本

2.戶政機關核發之印鑑證明

共同投標協議書:

公司負責人持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身份證明文件來所辦理。

負責人授權他人到場辦理者請提出載有公司大、小章之授權書

認證費用,依據標的金額,按公證法第120條、第109條規定標準收取之。請參照公證費用標準表

精/卵受贈同意書:

夫、妻本人持以下文件,來所辦理:

1.身份證正本。

2.生殖中心醫療機構提供之卵子或精子受贈同意書。

收養同意書:

依民法收養相關規定,於被收養人如子、女被收養時,需出養人如本生父、母等人同意,

聲請法院裁定認可時檢附之收養同意書。

出養人如本生父、母本人持以下文件來所辦理:

1.生父、生母身份證正本。

2.收養同意書(範本)。

公證 Notary public

A.結婚登記(受理機關:臺灣戶政事務所):

Marriage Registration :

B.外僑居留證(ARC) (受理機關:臺灣內政部移民署各直轄市、縣(市)服務站):

Apply for Alien Residence:

C.申請歸化國籍(自申請日起往前推算,須合法居留繼續 3年以上,且每年有 183日以上之居留事實):

Apply for Naturalization (with more than 3 years of legal residence and at least 183 days per year from the day of application):

D.申請喪失原屬國國籍:

Apply for Abdication of the Original Nationality:

E.取得喪失國籍證明文件:

Receives Abdication Certificate of the Original Nation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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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注意:如有不明人士假借事務所名義或框稱與公證人事務所配合以「第三方支付方式」

要求民眾支付金額者,極有可能為詐騙集團洗錢手法,請民眾加以小心。

如有疑慮,請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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